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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28 15:17:14点击次数:5132次

 

 黑市全科组办发[2018]1号

 

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省纲要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为了做好2016年以来黑河市《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客观评价《纲要》实施工作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请各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省纲要办《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中评估内容的要求,对实施《纲要》情况进行自评估,形成自评估情况报告,并于4月13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陈勇智
  联系电话:8223950
    电子邮箱:hhskxpjb@163.com

附: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黑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黑科联发〔2018〕4号


各市(地)纲要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三五”期间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纲要办函〔2018〕6号)和《黑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有关要求,黑龙江省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纲要办)决定对全省13个市(地)开展《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任务

对全省13个市(地)2016年以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掌握我省总体情况,客观评价《纲要》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建议,进一步提高《纲要》实施工作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在各市(地)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对全省13个市(地)落实《纲要》情况的实地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市(地)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顺利完成“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项任务目标。

二、 评估内容

主要评估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组织实施保障情况

1.将全民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十三五”规划的情况。制定本地区《“十三五”纲要实施方案》的情况。明确政府分管领导,把《纲要》实施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委、政府考核的情况。为实施《纲要》提供经费保障的情况。

2.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交流、年度工作总结的情况。出台相关文件政策和领导同志讲话、批示的情况。

3.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的具体措施情况(与有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签署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协议等),其他创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举措的情况。

(二)“十三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开展科普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围绕主题开展科技工作者日、科普日、科技周等群众性、社会性的大型科普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的情况。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主题宣传的情况。

2.实施四个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情况。主要包括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中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和开展的情况。

3.实施六大工程情况。主要包括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社区科普益民工程、科普信息化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科普产业助力工程、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的情况。

(三)实施《纲要》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原因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在实施《纲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体会。

2.在实施《纲要》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需要国家或地方政府关注或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

3.对我省和本市(地)下一步实施《纲要》的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工作机制、保障条件等方面的具体建议。

4.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纲要》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提出对面向2035年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规划的具体建议。

三、评估方式

本次中期评估工作采取自评估、第三方评估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全面评估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地方自评

13个市(地)要按照《黑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本次评估内容对本市(地)的《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自评估,形成自查报告,并连同《<纲要>实施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省纲要办。

(二)第三方评估

4-7月,省纲要办将委托有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的第三方对2-3个市(地)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当地四个重点人群对《纲要》的知晓程度、对《纲要》主题活动的参与情况和对《纲要》重点任务开展情况的满意度等情况。

(三)实地检查

4月23-28日,省纲要办将组建检查组,对全省13个市(地)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召开座谈会、深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各项任务部署落实见效的重要一年。组织实施《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中期评估,是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现实情况的有效方法,也是推动各地深入实施《纲要》的重要手段。各市(地)纲要办要积极向本地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把中期评估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细致做好自评工作。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市(地)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本地区纲要办自评的具体指导。围绕评估内容客观真实地开展评估,形成高质量的评估报告。重点针对《纲要》实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3.科学评估,务求实效。各市(地)纲要办在评估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到工作一线,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明确任务、联合协作,务求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人:李明珠   王桐   

联系电话:0451-82625531

电子邮箱:hljgyb@163.com


黑龙江省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