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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大连池市委办公室关于 印发《中国共产党五大连池市历史大事记》(1988.01—2020.12)编撰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3-22 10:22:00点击次数:22802次

中共五大连池市委办公室关于

印发《中国共产党五大连池市历史大事记》(1988.01—2020.12)编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中省市直各党(工)委、党组、市域内农垦、森工、监狱(所),融通公司: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反映1988年至2020年间全各级党组织秉承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带领人民群众不懈奋斗、创新发展所取得的建设成就,真实记载期间五大连池在党的建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发展历程,充分发挥党史存史、资政、育人”“以史实说话、让历史发声作用,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档案馆特组织编撰《中国共产党五大连池市历史大事记》(1988.01—2020.12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教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记述要求

1.坚持史实准确。记述要事出有据、主题清晰、史脉连贯,既要突出重点、反映主流,也要不回避问题,充分体现历史的全貌。

2.坚持内容全面。大事记记述一般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机构)、过程、结果五要素,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要记、特事专记。

3.坚持述而不论。用事实,用数据,直陈其事,避免铺叙描述,夹叙夹议,修饰和渲染,只就事件的本来面目、发展进程作简要的叙述,做到文约事丰。

4.坚持依时记事。采取集中记述或分阶段集中记述始末的事条,一般放在事件开始之日写起,中间记发展演变与转折,最后记结果。切忌用近日、月初、上旬等不确切的时间词语表示,日不清者附于月末,月不清者附于年末,年不清者一般不予记载。

5.坚持称谓规范。人物首次出现,写清职务、身份,再次出现时直书其名,不加同志”“先生等称谓。机构、会议、文件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再次出现用规范简称。

二、记述格式

1.以年为单位,公元纪年(全称)居中,跨年度另起一页,不接续。

2.某月某日,加行首格书写,一般只列一个自然段。若有两个以上自然段,每段段首空,回行顶格书写。

3.同日发生两件或多件大事,依事件重要程度分两条或多条记述,不要多条事件综合记述。依次第一条开头写清日期,接着记事;第二件大事另起一行,开头加三角形“Δ”,表示与第一条同一天,接着记事,其余类推。

三、图片资料报送要求

1.图片要求。图像高清,采用彩色扩印片或高精度数码照片(像素1M以上),不用印刷复制品。

2.图题要求。每幅图片均应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要简洁、准确,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齐全,附图片提供单位名称。

四、时间断限

时限为198811日至 20201231日。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于202149前报送电子稿wdlcdys@163.com市委督办将对各单位上稿情况进行督办,对逾期不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

经市委史志研究室审稿合格后,纸质稿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政府前楼市委史志研究室6024室。

请各单位报稿人于2021325日前扫码加入此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晶钰

联系电话:0456—6329871

          18845216347

 

附件:《中国共产党五大连池市历史大事记》(1988.01-2020.12文字、图片稿件报送范围


                    中共五大连池市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中国共产党五大连池市历史大事记》

1988.01—2020.12)文字、图片稿件报送范围

 

一、党的建设、先优模范

1.党委和党组的建立、撤并,名称变更。

2.市委历次党代表大会、全委(扩大)会议、常委(扩大)会议,党中央、省委部署的重要教育学习活动实施、开展情况,全纪检、组织、宣传等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及相关活动。

3.各群众团体、驻部队重要会议及各项重要活动。

4.在各行各业中有突出贡献,受党中央、国务院、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党中央、国务院直属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党组织和党员、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乡镇设置、机构调整

1.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变动、名称变更,乡(镇)政府机关的建立、撤并。

2.正科级机关和事业机构设立、合并、撤销及机构名称变更。

三、宣传报道、视察调研

1.省、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关于五大连池的重要文章、报道。

2.历届(次)人大、政协会议,人大、政协的检查、视察、调研活动;政府重要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机构执法检查活动;省、黑河市级单位在五大连池召开的重要会议。

3.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黑河市委、市政府对五大连池的重要指示、批示、决定、意见。

4.党和国家领导人(政治局委员、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政协副主席以上)在五大连池的视察、参观等各项活动。

5.省委、省政府以及省部级主要负责人,黑河市委、市政府及市级主要负责人在五大连池的视察、参观等各项活动。

四、自然灾害、重要事件

1.造成较大损失的自然灾害。

2.比较重大的各类事故。

五、对外交流、友好交往

1.五大连池与国内外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及为此举办的纪念活动。

2.国内外友好代表团在五大连池的访问活动。

3.爱国侨胞参与五大连池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资助项目或捐资。

六、法治建设、社会保障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治安防范措施落实等工作。

2.“平安五大连池”“扫黑除恶”“普法宣传等法治社会建设活动开展。

3.公安、检察、审判、司法队伍建设情况。

4.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劳动保障监察、人才管理、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5.城乡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区域规划管理等工作。

6.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工作。

七、经济发展、重要项目

1.经济体制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改革。

2.企业的重要活动。

3.招商引资合作中重要项目的兴建和投产。

4.市内或际联合的重要项目的兴建和投产。

5.产品获国家、省、市金牌、银牌奖。

6.国家、省、市地理标志产品、绿色品牌产品的命名。

7.各类经济调查、社会普查的开展。

八、农林生产、城乡建设

1.重要农田保护、粮食高产、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项目实施和兴建维修。

2.脱贫攻坚、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等工作的开展。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5.国家、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国有森林资源管理。

6.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

7.国家、省、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草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

8.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9.城镇建设规划、小城镇和村屯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

10.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

11.交通、邮电及电力等方面的扩建和重要改造。

九、科学技术、教育文化  

1.各行业中具有先进水平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利用。

2.各学科领域获国家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市(厅)级一等以上的科研成果。

3.市内中小学校的建立、撤销、恢复、迁移或更名、改制。

4.重要的教育活动、教研活动和教育改革成果。

5.重要文化遗址、古墓葬和文物的发现、考察、发掘和修缮。

6.各级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

7.五大连池市举办或协办的各种全省、全市性的文艺活动。

8.大型文化设施的建成使用。

9.文艺创作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以上的项目和个人。

10.性的重要文化艺术活动。

十、卫生体育、生态保护

1.卫生、医疗管理体制方面的重要改革。

2.较大型医疗、卫生设施的兴建、扩建。

3.重要疫情、病情和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现与防治。

4.省市内领先的重要医疗成果。

5.较大规模的环境整治、爱国卫生等方面的活动。

6.在国家级、省级运动会上取得铜牌以上的五大连池籍运动员和成绩(含相当于金牌、银牌、铜牌的级别)。

7.五大连池举办或协办的省、市级综合性、单项运动会。

8.重要体育设施的建立。

9.性的重要体育比赛活动。

10.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全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11.生态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生态示范区的建设。

12.各级政府公布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