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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更新时间:2016-03-17 14:18:58点击次数:6696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织(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组织工作职责:
    1、负责检查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指导和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党员发展、表彰先进和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3、检查、指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了解并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4、负责所属机关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和调整补选的审批工作。
    5、制定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工作规划。
    6、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以及党内统计工作。
    7、负责工委机关人事、统计、工资工作。
    宣传工作职责:
    1、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
    2、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势和任务教育。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4、了解、反映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
    5、负责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安排、综合、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6、协助市普法办开展市直机关普法教育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的党员教育工作。
    8、负责市直机关统一战线工作。
    纪检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 
    3、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工作。
    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工会工作职责: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工会会员、教育职工群众。
    2、代表和维护机关职工的合法权益,了解职工的疾苦,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机关职工对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实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为推进机关建设献计献策。
    4、组织机关职工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5、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提高机关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6、加强机关工会工作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工会干部换届、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
    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团的工作,对市直机关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进行指导。
    2、制订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定期检查、考评市直机关团组织的工作情况。
    3、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市直机关团员青年开展“三文明”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动工作。
    4、结合市直机关的特点,经常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5、负责市直机关团组织的组建、换届选举、机构调整、变更的管理工作。
    6、对团干及团员进行培训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
    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广泛开展“巾帼建功”、“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竞赛活动,为推动市直机关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
    3、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代表和维护市直机关妇女的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机关妇女同志办好事、办实事。
    4、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联谊活动。
    5、宣传、表彰机关妇女的先进事迹,积极向市妇联推荐优秀女干部。